第一条 为了保证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,规范招生行为,维护考生合法权益,提高生源质量,结合本校成人高等教育的具体情况,特制定本章程。
第二条公安部管理干部学院是公安部直属的独立设置成人高校。本校面向社会招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遵纪守法,品德良好的在职从业人员及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、中等学校在校生和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其他人员。
第三条 2010年成人招生所设专业为:法律文秘专科(脱产,直属单位);行政管理专科(脱产,直属单位)。本校学习形式,为脱产学习,学制二年。
第四条 报考本校专科考试科目为语文、数学、英语。
第五条 本校以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为原则,依照招生地区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所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,按招生计划、分专业按考生第一志愿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生。
第六条 符合国家规定的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其增加投档的分数计入总成绩。
第七条 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,接收由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调剂录取的非第一志愿的考生,经调剂录取后仍不足30人开班的专业将予以停办,已上线考生由招生院校负责遗留问题处理。
第八条 招生范围注明为直属单位的主要招收警察院校毕业生和在职警察,少量接收社会人员。
第九条 本校收费标准按脱产学习确定,每人每学年学费3200元(不含教材费)。
第十条 新生入学后,本校将对已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,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、违纪舞弊者,无论何时发现,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,并报相关机构备案。
第十一条 本校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、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监督。
第十二条 本校地址为: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甲一号,邮政编码:100038。校内办公地址:校医院四楼。咨询电话:83903177、83903178。学校网址:www.cppsu.edu.cn。电子邮箱:cppsucz@sina.com。
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本校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。